怎么分配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结余?
答:
新制度下,非财政补助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额."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则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新制度对"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主要财务处理作了如下说明:年末,需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转入到本科目:借:事业结余;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或者: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贷:事业结余.同样,需将"经营结余"科目的贷方余额也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科目下:借:经营结余;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有缴纳企业所得税义务的事业单位应计算出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的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年末,按规定完成上述处理后,将该科目余额结转入事业基金: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贷:事业基金.或者:借:事业基金;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是什么呐?
答:
(1)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2)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提取的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3)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结转至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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