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的增值税票换票如何处理

2019-10-22 10:2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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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的增值税票换票如何处理,很多会计朋友不知道,企业可将1月份开出的两份发票附回12月该笔销货凭证后,并加说明.所有的财务人员注意了,本篇内容非常重要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详情请跟着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跨年的增值税票换票如何处理

如果企业销售货物没有问题只是换票,且开出正数发票与红字发票的金额一致,企业12月份货物已正常记帐作销售处理,1月份换票其正数发票与红字发票的销项税额正负相抵,对企业税额和帐务都不产生影响.1月份帐务上可不作处理.企业可将1月份开出的两份发票附回12月该笔销货凭证后,并加说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度认证过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

跨年的增值税票换票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跨年没作废,只能按照相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回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跨年的增值税票换票如何处理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掌握好这些知识点对日常工作也是很有帮助的,可以换,方法是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原发票冲红,然后再重新开具.看了上文,你是否有了一定的了解?不妨和我们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一起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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