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水费简易征收如何抵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水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除《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外,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合法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换言之,既用于上述项目,又用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购进项目可抵扣进项税)
所以物业简易征收水费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例】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转售水费选择简易计税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8.24万(含税),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7.21万元(不含税),应纳税额=(8.24万-7.21万)/(1+3%)×3%=0.03万元.
以上就是物业水费简易征收如何抵税的全部内容,总表纳税人按照13%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其取得的水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你学会了吗,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什么问题,欢迎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