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上月的附加税和城建税怎么做帐

2019-11-01 16:3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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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万一我们忘记缴纳附加税了怎么办呢,会计学堂的小编会直筒通过分录的方式来帮大家解决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根据以下做账方法,结合实际来做账.感兴趣的朋友不妨来看看,希望这些内容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

补交上月的附加税和城建税怎么做帐

答:不跨年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跨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在地税交,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不交营业税的话依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行业税率不一样,地区税率不一样.

补交上月的附加税和城建税怎么做帐

实行附加税减半征收的原因

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措施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1月17日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的《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渝财税〔2019〕12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上述"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减半征收.此项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上海、广东、山东、湖南等地均已经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文讲解了附加税的两个问题,一个是补交上月的附加税和城建税怎么做帐,另一个是附加税减半征收的原因.补交的时候我们要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调整账面.更多的内容尽在会计学堂,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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