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利润需要上交总公司吗

2019-11-05 16: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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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利润需要上交总公司吗,分公司的存在在如今社会很常见,分公司在业务上是单独进行的,至于赚取的利润该何去何从,应该很多财务朋友都没接触过,今天小编来给大家讲解分公司利润需要上交总公司吗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分享.

分公司利润需要上交总公司吗?

答:如果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核算的,可以编制一张汇总表给总公司,总公司根据汇总表入账. 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总公司要给分公司开发票入账.

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管理费或利润如何处理?

1、建筑企业的分公司可以分成两类:一是因内部管理需要而设立,但并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分公司,这种内部分公司多与总公司在同一地区;二是异地施工迫于当地要求而办理工商登记的分公司.

2、对于内部分公司,其实质上属于事业部,不具备独立的纳税资格,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是以总公司名义开展,也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开具发票.

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与总公司分账核算,在编制报表时,需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通过总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内部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均不涉及任何税收.上交利润或者管理费,一般通过「内部往来」科目核算.

3、对于办理工商登记的分公司而言,一般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方面,又可分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4、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上交管理费、调拨资金、转售材料货物等;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不缴纳增值税,如上交利润.

分公司利润需要上交总公司吗

5、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分公司为纳税主体,核算其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向总公司上交的管理费,如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凭总公司开具的发票可在分公司税前列支;总公司相应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如向总公司上交税后利润,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可直接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以总公司开具的收据做为会计凭证.

6、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适用总分机构汇总纳税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总分公司为一个纳税主体.

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的管理费或者利润,无论增值税如何处理,会计上如何核算,均不影响总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分公司利润需要上交总公司吗的内容,会计学堂小编就介绍到这,分公司的利润可以自己核算也可以交给总公司一起核算,这就看分公司是否属于独立核算的,这些相信你们在上文都学清楚了.更多财务知识欢迎关注本站资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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