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未收款算不算虚开

2019-11-07 20:0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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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未收款算不算虚开

没有付款开了增值税发 票不能定性为虚开,按照增值税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有真实的交易业务发生,按照税法规定的确认收入的时间就应该确认收入,开出发票.

开票未收款算不算虚开

收入的确认并不是以是否收到款项为确认标准的.

所谓虚开发票,是指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下,为他人、为自己或让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发票的行为.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说明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且开具发票符合文件规定,不存在虚开发票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的解读:纳税人对外开具的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当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包括以直接购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也包括"先卖后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所谓"先卖后买",是指纳税人将货物销售给下家在前,从上家购买货物在后.

特别提醒:增值税收入、会计口径收入、企业所得税口径收入不是一回事

增值税收入--确认(除按规定开具的不征税收入的特殊发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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