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吗

2019-11-12 09:0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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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热议的话题,这个备受关注的《办法》中规定,个税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吗?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吗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员工A在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累计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到4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累计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为4000元(1000元/月×4个月).

如果员工一年内都没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怎么办?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如果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扣缴义务人,以致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时未享受扣除的,员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自行更新,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修改】,更新填报信息.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吗

个税专项扣除细则

大病医疗:

扣除限额由6w提升至8w

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由1200/月提升至1500/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的由1000元/月提升至1100元/月

同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加大对符合居民个人标准的境外人士税收优惠力度,以更好吸引境外人才;

为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在计算经营所得时给予家庭生计必要支出减除;

明确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依法扣除;

优化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的纳税服务,明确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此外,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公布了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个税的扣缴计算方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5项专项附加扣除 两项目额度有所提升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从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来看,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大病医疗及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标准有所提高:

大病医疗:

扣除限额由6w提升至8w

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由1200/月提升至1500/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的由1000元/月提升至1100元/月.

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

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减除费用

其中,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减除费用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除费用

其中,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由此可见,个税专项扣除可以累计,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文中提到的个税专项扣除细则是财务人员和个税缴纳者都应该了解清楚的,如果有疑问都可以及时和会计学堂老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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