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表如何填写
答: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度申报填写月(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年度申报填写公历 1月1日至12月31日.
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6."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7."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总机构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由各分支机构进行分摊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8."营业收入":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的合计额.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规定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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