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核销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2019-11-28 13:56 来源:网友分享
9649
国家所谓的"核销呆帐"是指强制银行将已有的贷款帐务消除,并给与一定补偿的办法,额度视情况而定,因此对于银行来说绝对是一种损失,那么,贷款核销的必要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这个问题和大家说道说道.

贷款核销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不是任何一笔不良贷款都可以核销,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中央政府对贷款核销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必须是经过多种努力认定没有任何收回或者减少的可能性,已经成为呆帐的不良贷款.

核销呆帐是用利润来核销的,因此会减少银行当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银监局对银行又有不良贷款率的指标要求,因此各家银行必须综合考虑利润和不良指标,来决定是否进行核销.目前政策下,不良记录是不允许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径是经由人民银行征信科申诉,如核查属实即可消除.

贷款核销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贷款损失准备核销怎么做账务处理?

贷款损失准备核销的账务处理:

核销贷款损失准备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以后年度又收回来的金额增加损失准备,其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

应按收回同时应在借款单位存款账户内扣收逾期贷款,其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款损失准备

本科目核算银行按照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减值准备.银行不承担风险的受托贷款等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本科目应按照单项贷款损失准备和组合贷款损失准备等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期末,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品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力度和银行内部信贷管理等因素.

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以判断其是否发生减值.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应对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

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

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时,应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客户贷款"、"贴现"等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如以后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客户贷款"、"贴现"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同时,借记"单位存款"、"个人存款"等科目,贷记"客户贷款"、"贴现"等.贷款损失准备应单独核算.

资产负债表上,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应以扣除该项资产所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后的金额反映;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单独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上反映.

本科目应按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银行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贷款核销的必要条件有哪些?不良记录是不允许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径是经由人民银行征信科申诉,如核查属实即可消除.如果大家在上文内容的阅读中有异议或者疑问都可以第一时间联系会计学堂小编交流讨论.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要进行总账的往来核销业务,必须满足以下哪些条件

    对应客户或者供应商即可核销··········

  • 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票据必备条款又有哪些?

    同学您好,合同的必备条款有: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 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 个人所得税:满足什么条件必须要核定,哪些单位可以选择性的?核与不核

    你好 账不全,核算不准确 的一般是核定征收 ,不是单位选择的,是税局审核 的 

  • 公司应收账款做坏账核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核销时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

    坏账核销是指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 企业坏账损失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三)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四)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五)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 财务要做研发费用有哪些必要条件才可做?

    有研发项目,才可能产生研发费用,需要有研发项目的立项、税务备案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