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货抵债如何筹划?
(1)抵债资产需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时的筹划
以物抵债,按现行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缴纳相关的税费.
(2)抵债资产需缴纳增值税时的税收筹划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 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 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 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样,企 业在转让旧资产时便有了筹划空间.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筹划临界点?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假设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财务核算健全,下同),其适用20%优惠税率的临界点是"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将整体适用25%的税率.此类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理解为全额累进税率,其临界点处的税负存在跳跃式上升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增长额小于税负增长额.
以货抵债如何筹划?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 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感谢大家的阅读.如果还有什么疑惑可以找我们在线老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