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融资租赁发票处理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融资租赁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收到融资租赁发票,可以这样做账:
1、租赁期开始日
借: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开始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2、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每月收到融资租赁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这是融资租赁公司根据现行税法专门为一般纳税人设计的融资租赁方案.
按照目前的规定,正常的融资租赁业务开具的是营业税发票,如果承租人是一般纳税人将会无法抵扣进项税;为了避免承租人的进项税损失,所以先由融资租赁公司借款、由承租人直接采购设备,承租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抵扣;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售后回租协议,由承租人把设备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以缴纳租金的形式租回.根据税法规定,售后回租的销售业务不需要确认收入,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取得的设备增值税发票可以认证、抵扣.
出租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2)第一条第(四)款第1点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资产租回的业务活动.
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税率17%.
承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规定开具增值税零税率发票给出租方.
根据36号文关于售后回租的规定,售后回租的销售额,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项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开票时,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也即是说,收取的价款中包含的利息,没有限制开具专票.融资租赁公司在计算销售额时,尽管可以自全部租金收入中,扣减自己的利息支出,但是可以按照收取的全部租金,给承租人开具专用发票.
收到融资租赁发票处理,上述的账务处理也是比较简单的,大家应该都清楚了吧,每月收到融资租赁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这个问题在上文中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不知道的可以按照小编整理的资料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会计学堂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