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由于增值税特点,在其流转环节中适用抵扣.一旦流转结束,则不得抵扣.因此,如果购进货物时抵扣了进项税额,后期发生了不得抵扣的情况,就需要对之前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操作.
对于业务招待费专用发票进项税转出,直接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借: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或者:
取得发票未认证之前:
借:业务招待费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业务招待费的抵扣税是否要转出?
业务招待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必须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购买食品增值税发票分录怎么写,认证后进项税转出分录怎么写?
购买食品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或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现金(银行存款)
进项转出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或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招待费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吗?学习完上文资料后,我们都知道根据增值税的特点,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用是需要转出的,对于后期不能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会计可以将其为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即可.如果你看完上文后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来会计学堂网和老师进行交流,会有专业的会计老师给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