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费要交个税吗
问:财务上职工福利费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应当遵循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具体参看《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如下规定: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除以上项目外,还需注意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问:员工福利费要交个税吗?
答: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仅仅指的是特定事件或原因给员工造成困难而支付的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补助;而对于人人都有份的节日福利,不管是现金还是实物,应当合并在当月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中,一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
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国税法(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会计学堂小编认为相信通过以上的分享,相信企业在针对是否能够员工福利费是否免征个税,在不同情形下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企业会计人员因根据企业的整体状况去调整,当然前提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去调整的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