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票含税和不含税怎么转换
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软件上端有个"价格"按钮,你点击一下就会把含税变成不含税,也可以将不含税变为含税价.
税票重开要重新交税吗
已经作废的发票不计算开票额、收入和增值税额,重开的发票要计算开票额、收入和增值税额.至于要不要交税,根据以下几点判断:
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重开发票后,本季度收入是否超过9万.如果季度收入超过9万而不足超过30万,应按3%全额交纳增值税及城建税(增值税的7%);如果季度收入超过30万,应按3%全额交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5%).
此外还要考虑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其中年累计利润不超过50万的,企业所得税实际征收10%,年累计利润超过50万的,企业所得税实际征收25%,并在汇算清缴中多交则递延、少交则补交.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那么重开发票后,收入计入应税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是否要交增值税根据"期初留抵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销项税额"的计算结果确定:若本期计算结果≤0,则不需要交增值税;
若本期计算结果>0,则超过多少交多少增值税.同样的,如果当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反之则全额征收教育费附加.至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则与小规模纳税人同.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增值税发票丢了重开要重交税吗
增值税发票丢了重开不需要重交税.只交一次的即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但是,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规定相对严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
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上文会计学堂小编分两种情况和大家讲解了税票含税和不含税怎么转换!税票重开要重新交税吗的问题,已经作废的发票不计算开票额、收入和增值税额,重开的发票要计算开票额、收入和增值税额.至于要不要交税,大家可以根据小编整理的资料对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