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企业残保金和工会经费要交吗
答: 新成立公司还没营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都要交.
年度内新成立的单位(不包括分离、合并、联合而组成的单位),从批准(或核准登记)成立的下一个月开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当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到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认定年审并缴费.
按国家规定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缴保障金计算办法:按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残保金(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按当地统计部门的口径).
即:差额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上缴残保金
工会经费方面,可以通过成立工会,只交0.8%的工会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工会经费、残保金最低交多少?
答:工会经费、残保金是按规定比例交纳,无最低交纳金额值.
一、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法定的.是否由地税代收,应该是当地政府政策. 工会经费 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二、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北京为1.7%,上海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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