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怎么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交残保金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不是只看这两个月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残疾人保障金的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一般是由企业上年度的在职职工人数乘以安置比例的结果,再减去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员工数,最后再与上年度企业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数相乘得出的.
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纳额=(上年度在职职工数×所在地规定的安置比例-安置残疾人员工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有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直接套入数据就可以计算出一年企业应该缴纳多少钱了,经过计算之后可以与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做一个对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通过快助残服可以免费申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精算方案,方便企业直观的看到安置残疾人就业成本方面的变化,这样就可以避免风险.
保障金的减免政策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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