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差额征税小规模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营改增后还是照常执行.
执行差额征税是依照《营业税条例及细则》中的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的项目,如交通运输业、代理业等.差额征税的计税额=(总金额-分包或分给他人的金额)/(1+3%)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案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第一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31.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1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案例分析
该纳税人本期允许差额扣除额=21万元;
差额后含税销售额=31.5-21=10.5万元;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
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第4号公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二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注意,这里对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口径是发生了变化的.
我们先来看看以前是怎么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所以,判断的标准是放宽了,这一变化对于采用差额计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
差额征税本来是原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
而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营改增之后,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支出按规定计算进项税从销项税中抵扣,但是由于原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范围宽广,且部分行业支出无法取得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所以差额征税政策在多个行业进行了平移.
A公司系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2019年1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0.5万,公司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5.5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
如果按照以前判断标准来看,差额前的销售额=10.5/1.05=10,此金额大于季度销售9万,是无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那么,A公司一季度应该缴纳增值税为:
(10.5-5.5)/1.05*0.05=0.24万.
那么按照新政策,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本案例中,A公司差额后的销售额为(10.5-5.5)/1.05=4.76万.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以前的标准季度9万,还是现在的标准季度30万,二哥税税念公司这个销售额都未超过标准,也就是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哪怕是季度免征增值税不提高到30万,就单独看以差额后来判断是否享受小微这个政策,4号公告对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利好的.
什么是差额征税小规模?看完会计学堂小编的内容,大家都清楚了吧,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