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领的发票没用完怎么处理

2020-01-06 15:0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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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或企业在领购发票的时候一般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办理,首先领购发票的时候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并进行一定的操作.那么如果每月领的发票没用完怎么处理呢?在没有用完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申购新的发票的,具体解答内容请看下文.

每月领的发票没用完怎么处理

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领购发票后一个月内用不完的将剩余部分与已开据部分一并拿到税务大厅办理缴销手续.发票缴销是指将领购的发票在一定期限内,无论用完与否都应该进行核销的程序.它分为交旧验新等等几种形式.

当月发票未用完是不能申购新的发票的;如果是次月申购,则可以按照已使用的份数差额购置,例如发票购领额度为100份/月,本月已用60份,则次月申购时最多只能购置60份.关于发票作废的规定如下: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因此,原先购置的未使用发票可以一直使用下去,但如果需要申购新的发票,必须提供已开发票最后一份的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并携带发票购领簿及金税卡前往税务局购领.

每月领的发票没用完怎么处理

如何领购发票?

发票领购手续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对于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然后,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2、对于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除了具备领购发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才能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

3、对于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除应提供①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条形章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申请表》,才能办理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4、纳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一律凭"税控IC卡"向税务机关领购电脑专用发票;

5、只有经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非增值税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但没有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的增值税纳税人.

此外对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而发生丢失的一般纳税人,半年内不得领购专用发票并收缴结存的专用发票.

针对每月领的发票没用完怎么处理的问题,上述文章中会计学堂的老师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大家要在领购的发票用完之后才可以申购新的发票哦!文章中对领购发票的具体步骤进行了说明,以供大家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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