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可否抵扣

2020-04-24 14:3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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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不管是哪一种发票都会有几个联次,其中有一连就是发票抵扣联,这个是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讲的,有小伙伴就在问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可否抵扣,接下来会计学堂小编就为大家好好捋一捋.

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可否抵扣

可以的.

依据为: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可否抵扣

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怎么办理抵扣?

出具《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因此,你公司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进行认证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能否认证?

可以的,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

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对既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购买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开票有误的情况,开票方只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可否抵扣?通过上文资料的阅读,大家应该知道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可以抵扣,还给大家讲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了要怎么办理抵扣的问题,好了,本文就分析完了,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继续咨询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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