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国库债券利息收入怎么做税务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明确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其实施条例对其具体范围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税法规定的免税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包括持有外国政府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也不包括持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而仅限于持有中国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
因此,关于确认国库债券利息收入,其会计分录如下:
确认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国库债券利息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国库券
同时,会计学堂温馨提醒您:
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实行自行申报管理方式,无须审批。
申报时须提交资料清单:
1.购买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及取得利息的证明资料;
2.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及取得利息的证明资料。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确认国库债券利息收入的税务处理,您现在知道怎么做了吗?如果您想更加深入的了解,可以订购我们的课程来练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