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免税该如何做会计核算?
答:《增值税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因此,会计学堂认为,对于农副产品免税,可以这样处理: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贷:库存现金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鸡蛋销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同时将“应交税费”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农副产品免税的会计核算,您现在清楚了吗?如果您还有哪个地方不明白的话,可以问一下我们的会计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