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竣工决算后已提折旧该如何调整做账?
答:根据准则的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凡是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计提折旧。即: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借:销售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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