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部管理人员报销差旅费该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取得的票据的进项税额是无法抵扣的。但如果驾驶公司自有车辆出差,就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行驶过程中花费的汽油费、停车费、通行费等,如果能取得增值税专票,其进项都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住宿服务适用6%税率,如果购入的住宿服务是用于员工因公出差,若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公司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因此,对于厂部管理人员报销差旅费,其会计处理有以下两种方法:
1、如果未发生预借,由出差人垫付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此分录的前提是:允许记账的各项原始凭证已到,才可直接记入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出差人姓名
贷:库存现金
2、预借差旅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预借人的姓名
贷:库存现金
报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预借人的姓名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厂部管理人员报销差旅费的会计处理,您现在知道该怎么做了吗?假如您还有不同的意见,您也可以与我们的老师一起交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