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以货物给的返利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对于供应商以货物给的返利,其会计处理如下:
支付销售返利方,应作为销售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并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供应商以货物给的返利的会计处理做法,您对于冲减销售成本并将进项税金转出这一问有什么看法没?想要知道更多会计知识,赶紧关注会计学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