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课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07-13 15:4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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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自我国改变讲课费计费方式从原先的按半天转变为按学时以来,很多朋友就不会计算讲课费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了,下文小编就是针对讲课费其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相关内容作了整理与分析,快来看看吧!

讲课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行〔2013〕523号文件,首度规范国家机关培训费用(包括讲课费).该文件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执行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税后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件的规定,讲课费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因此,主办单位应代扣并代付该专家个人所得税761.90元,即 [(4000-0)×(1-20%)]÷[1-20%×(1-20%)] ×20%.

讲课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案例分析: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费用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1、稿酬20 000元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20000×(1-20%)×20%×(1-30%)=2240元

2、讲座取得收入4 000元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4000-800)×20%=640元

以上合计:2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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