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单如何作废?
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相关案例分析: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填错了审核已经通过怎么解决?
答: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如果开具有误,如果已上传,生成信息表编号,需要联系主管局删除后,重新开具.
第一种情况是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还没有上传到税务局的话,则可以在系统内作废,重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
第二种情况是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已经上传到税务局的话,带上纸质《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打印的,加盖企业公章)、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拓展资料: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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