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建立盘点制度?
建立盘点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盘点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定期盘点,即仓库的全面盘点,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般是每季度、每半年或年终财务结算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由货主派人会同仓库保管员、商品会计一起进行盘点对账;二是临时盘点,即当仓库发生货物损失事故,或保管员更换,或仓库与货主认为有必要盘点对账时,组织一次局部性或全面的盘点.盘点主要包括数量盘点、重量盘点、货与账核对、账与账核对.在具体实施时,应建立如下制度:
1、每日交接班盘点制度.
(1)每日业务终了须对当日存货数量进行盘点,记入交接班日志,盘点人签字确认.
(2)第二天接班人员根据交接日志核实数量,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如发现问题及时同交接人联络,并报请相关负责人,短少货品由责任人按现行卖价赔偿,责任不清,双方共同赔偿.
2、周盘点制度.每周一进行周盘点,确认商品数量、库存数量,根据存货情况,做好补货申请.
3、每月对账盘点制度.
(1)每月结账后3日内,将回款明细表上报公司,同总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货相符.
(2)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同一时间统一盘点.
(3)盘点结果由区域主管签字确认后,于每月一号提交货调员.
(4)盘点表原件、出库单原件、特种商品管理表原件由区域主管于次月带回本部存档.
(5)区域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对盘点数据、结果负责.
(6)盘点损失由责任人按现卖价赔偿,责任不清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
(7)盘点多出的商品或金额,查不清原因的,多出部分归公司所有.
(8)每月最后一天结账的样板部门,回款明细表要同盘点明细表一同于每月1日上报.
什么叫定期盘点制度?
答:财产定期盘点制度
1、定期对财产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是账物核实,实现财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盘点具体要求:
(1)要有各处、室、组原始盘点表,其项目应有处、室、组名称、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完好状况、使用人或保管人、盘点人(或盘点见证人)、盘点日期等.每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该处、室、组负责人留存;一份由财产管理员留存,并集中成册,按室排好,前设目录和封皮,装订妥存.
(2)对于比较分散,而且数量较多的物品,在准确盘点的基础上,再按分类和物品名称进行统计,如:桌椅、卷柜等,统计数字要准确.
(3)在盘点统计后,进行账物核实,必须见物对账,按账清物,要逐类逐项逐件地进行.经核实无误,清单要分类列出,要有每件物品的数量、单价,固定资产还要有每件物品的金额和总数量,待调物品随同列出清单,并注明完好状况一起上报设备站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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