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差额征税账务处理

2018-08-09 09:2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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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差额征税账务处理.营改增之后,规定旅游服务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那么问题就来了,旅游业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怎样做账?小编这就来给你们解答这个问题!

旅游差额征税账务处理

由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中是以"有关政策 (三)销售额"规定的,并不属于简易征税办法,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选用此办法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旅游差额征税账务处理

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差额征税账务该怎样处理?

答: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税额计算

由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中是以"有关政策(三)销售额"规定的,并不属于简易征税办法,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选用此办法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二、会计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财会〔2012〕13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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