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2018-08-17 10:2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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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大家都知道,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要求是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那么年金缴费工资计税基数是多少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小伙伴都不太明白,下面会计学堂的小编就来为您解答.

年金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答: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年金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新出的年金规定如何扣税?

答: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5、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年金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相信经过小编的介绍之后,各位新手会计们对于年金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这个内容都差不多了解了吧?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也可以向我们的答疑老师来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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