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异地预缴所得税账务处理

2018-08-30 09:3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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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异地预缴所得税账务处理.这个个人所得税属于项目承包人缴纳的,借:其他应收款-项目承包人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对此,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其相关的详细解答,同时还有具体的规定说明,不知道的小伙伴不要错过了本文哦.

建筑业异地预缴所得税账务处理

一、建筑业异地预缴个人所得税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一、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建筑业异地预缴所得税账务处理

营改增后建安行业的异地预交的所得税怎么做帐?

答:营改增后建安行业的异地预交的所得税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预缴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

营改增后,对符合以下六种情形的需要异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

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

3、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

5、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

6、总机构亏损或当期没有实现应所得税额.

建筑业异地预缴所得税账务处理.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建筑业异地预缴所得税账务处理,您现在是否清楚了呢?如果您想更深入的学习会计知识,考取会计证,订购我们的课程将会更加有利于您的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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