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往来借款应收利息如何计提?
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公司之间的借款收到的利息,怎么处理?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或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收息方,还要到地税局贷开应交营业税费票据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3.公司之间不收利息也可以吗?
可以,视同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款,企业双方互挂"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免去交税环节.
关于关联公司之间的往来怎么核算?
答:这种往来款项,在账务上作为其他应收应付款处理
出借方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借入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然后使用
借: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从法律上主要注意不要被判定为抽逃资产,注意以下几点:
1、交易金额最好不要太大
2、如果交易金额较大,拆借时间不能过长,尤其最好不要跨年度,到年底最好转款回去还清,然后来年再重新借
3、双方可以签一个资金拆借的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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