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上月系统未作废税怎么处理?

2018-09-25 15:0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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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上月系统未作废税怎么处理?从事财会方面工作的朋友在实际工作中,都会遇到发票退回的情况.本文针对普通发票上月系统未作废税怎么处理做了如下整理与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你解决难题,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对此感兴趣的朋友请继续阅读全文.

普通发票上月系统未作废税怎么处理?

1、如题所述,如该增值税普票尚未提交给客户的,那么,在发票各联次均齐全的前提下,于次月开具负数发票冲减则可;

2、开错当月未予及时注销,那么,仍应在当月计缴相应税费,在次月开具负数发票后才予冲减;

3、一般来说,开具负数普票依法自行开具则可,但如开具负数发票时,开票系统已设限而无法开具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请示.

增值税发票发生跨月作废的情况怎么处理?

答: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

一般情况下,我们当月发现发票开具错误,或者发票因为各种原因需要退回重开,我们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里面对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如果上月开具的发票(下称:正票),等到本月才收到说要作废重开,你进入系统会发现,压根就作废不了!

如果发票已经进行认证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普通发票上月系统未作废税怎么处理?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普通发票上月系统未作废税怎么处理?在本文的最后,小编提醒大家, 一旦发生发票退回,一定要及时的进行处理哦!当月发生一定记得要在当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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