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土地分割成本结转分录
基本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开发的产品,应于竣工验收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
企业已经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应及时进行成本结转.月终结转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
但实务中,竣工验收时很难取得实际成本,因此实际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成本核算的程序,在结转销售成本之前,首先要结转开发成本.
房地产完成项目结转成本的分录怎么处理?
答:房子竣工验收后结转.
1、结转收入时: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成本时: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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