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软件产品相关进项税额怎么确定?
1、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3、判断和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时必须剔除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纳税人应依次选择按以下方法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销售额的方法:
a.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b.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c.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嵌入式软件如何开具发票?
答: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了能够尽可能的享受嵌入式软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具体的财税处理上应注意注意发票的开具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纳税人按规定的计算方式确定嵌入式软件、硬件销售额后,如果能分别开具发票的要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可按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销售额的合计开具发票,同时必须在发票备注栏内注明与登记证书一致的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名称和版本号.
在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应税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内容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纵栏进行填报.嵌入式软件的硬件部分的应税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货物及劳务"纵栏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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