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未付款分录怎么做?
行政单位购入固定资产分录: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是财政授权支付,那么第二笔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那么如果不只是行政单位,未付款的固定资产如何做凭证呢?
依据合同暂估先入帐,以后再取得相关票据办理正式决算和调整预列资产.
购入时,收到发票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其他应付款
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摘要应当注明(预进资产)以便查对调整.
"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是相对应的科目,在会计实务中,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购买固定资产时,都是将"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对应做一笔会计分录,然后"事业支出"与"货币资金"对应做一笔会计分录,这也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收付实现制核算方法.
许多事业单位在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同时,还承担了一些专项科研任务.因为这些专项工作的需要,使用项目资金购置了一部分固定资产.有些单位在会计处理上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即直接将固定资产的购置费用列入项目经费支出之中,形成帐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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