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取的货款滞纳金如何处理?

2018-10-18 16:0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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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取的货款滞纳金如何处理?首先,滞纳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那么,对于货款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同样适应于此吗?假如是您,会怎么处理这一问题呢?本篇文章不仅给您解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为您拓展分析了支付货款滞纳金价外费用怎么做账,一起来学习吧.

企业收取的货款滞纳金如何处理?

滞纳金属于营业外支出记入营业外支出,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对于货款滞纳金,则是这样的: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贷:银行存款/现金

支付货款滞纳金价外费用怎么做账?

答:"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品牌使用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不属于价外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销售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收取的货款滞纳金如何处理?

案例: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1日销售产品100件,每件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0元,成本为800元,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货款,同时收取滞纳金10000元.

解析:在收到货款同时收取的滞纳金为价外费用,滞纳金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0/(1+17%)=8547(元),应纳增值税=8547×17%=1453(元).

账务处理:

2010年9月1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010年11月10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收取的货款滞纳金如何处理?上文小编介绍的这个内容是如何记账的,大家都了解了吧,价外费用的具体概念什么,更多相关资讯,敬请进入官网老会计师答疑窗口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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