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季亏损还需计提企业所得税吗?
如果今年第一季度的盈利大于上一年度亏损,则不计提;如果今年第一季度盈利小于上年度亏损,则以盈利弥补亏损后的差额计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以前年度亏损的企业本年盈利需要计提所得税吗?
答:本年有利润,首先弥补上年亏损,还有剩余利润的,按25%汇缴所得税,纳税后仍有余额的,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然后才能分配利润.任意盈余公积金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来,一般中小企业都不会提.
具体的会计准则内容:
一、上年度亏损,今年第一季度盈利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盈利额小于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数额,不计提所得税;盈利额大于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数额,按差额计提所得税.同时,可弥补亏损数额,应以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为准.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当季亏损还需计提企业所得税吗?小编已经为各位解答完了,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差不多了,如果你们还有异议,欢迎向我们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