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10%简易计税怎样抵减?
有的施工项目由于签订的合同属于甲供材、清包工或者是老项目,因此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该项目不用过于考虑进项抵扣的问题.
1、工程款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购进简易计税项目所用材料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若是取得专票认证后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对于异地施工的按照3%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4、同时根据异地预缴的增值税缴纳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附加
简易计税开具的发票能抵扣吗?
答:接受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计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
2016年5月1日以后,全面营改增政策启动.新文件出台后,允许部分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那么问题来了,一般纳税人使用简易计税方式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专票接收方能否抵扣进项呢?
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开具的合法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不能开具的,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是一般计税方式还是简易计税方式.有规定不能开具的情况有以下五种情况:
①接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②劳务派遣服务(含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③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④销售营改增前购买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
⑤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按照征收率3%减按2%征税.
然后,接受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计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
上文详细说明了发票10%简易计税怎样抵减,相信你认真阅读完后已经掌握了这一知识点,以后不管是在实操做账还是会计考试你都能轻松解决这类问题了,学习更多会计知识,请继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