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怎么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公司支付的加盟费应按加盟期内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可按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规定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赞助费是无法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六)赞助支出;要是广告费宣传费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了.
加盟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怎么做?赞助费用本身不再税前扣除范围之内,如果算是广告宣传费,那就可以了,本文出自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