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工计提工资分录
1、长期临时人员工资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中核算,所以发放时,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长期临时人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正式人员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计提时,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实发工资 、医保、公积金 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发放实发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实发工资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社保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医保 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公积金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借:事业支出--对个人和家庭支出--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账务处理
财政部先后于2012年、2013年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并规定分别于次年的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增设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对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新制度的这一增设,较好地衔接了新旧制度中关于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在当前全面推进现代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不仅可以极大的提高预算执行的精准度,而且也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接轨的创新实践.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工资、社保等都从应付职工薪酬走账.津贴计入工资.
计提时
借:事业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财政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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