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免征税开票怎么做分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 》)相关规定,有:
1.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发生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做:借:库存现金/银行款存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计提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印花税、水利基金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各类税费的明细)
4.对免征的增值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做:借: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凭证是先按不免税时候一样做,所得税不免,月底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
比如说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月核定收入10000元,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底: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小规模免征税开票怎么做分录您也应该清楚了,主要在于其账务处理,如果您还有不同的意见,也可以与我们的老师一起交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