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附征)怎么计税?
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等有关规定: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提和交纳,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财会[2016]22号中"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除几大小税种之外,含有兜底条款"等相关税费".考虑到地方性税费通常是按照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一定比例附征的.地方性税费通常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小,其经济实质与"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没有太大本质区别,对于财务报表的影响也仅限于利润表上的科目重分类,计入"税金及附加"可能是最能反映其经济实质的处理方式,故建议将水利建设基金计入"税金及附加".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附征)怎么计税?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关于定额增值税的相关内容您现在清楚了吗?同时关于其账务处理,如果您觉得本文还不错的话,不妨分享给您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