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票已认证但忘记申报了怎么处理
按规定只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先认证待比对相符后才能抵扣,正式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票是当月认证当月必须抵扣,否则过期不能再抵.
给你支一招,前提是上月必须是零负申报,也就是说上月应无应纳税款,然后本月先不要申报,然后去找国税局的有关人员修改上月的申报数据,将未抵扣的税补记抵扣就可以了.如上月有应纳税的就没法修改了哈.祝你好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已认证进项发票对方作废怎么办
销货方对于作废的情况及后续抄报税及申报的处理不同,购货方也有所不同:
1、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手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票面上写了"作废"字样,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没有作废的操作,且销货方按正常票进行抄税和申报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可正常认证抵扣;
2、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作"作废"操作,但已通过人工补录后抄报税和通过国税机关门前受理申报并经异常处理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可正常认证抵扣;
3、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作"作废"操作,且在抄报税和申报时按"作废"票处理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已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也不得退回开票方;
4、如购货方已抵扣进项的,须转出相应进项.由于具体操作涉及销货和购货双方,具体办理时购货方未必能准确了解开票方及开票方主管国税机关的相关操作,故建议出现此类问题时,应将具体情况向主管国税机关反映,由主管国税机关协助核实开票方相关情况后再予处理.
进项票已认证但忘记申报了怎么处理?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如果遇到进项票等相关的事情,比如忘记认证、进项票过期等等,不知道如何处理也可以直接来会计学堂找专业的老师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