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及处理
答:滞留发票一般是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由于种种原因在规定期限内(360日)未将专用发票认证及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只要一经防伪税控系统开出,而购货方未去认证则该发票就没有对应的抵扣信息,就会造成滞留.那么,哪些原因导致了滞留发票的产生呢?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
1.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2.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3.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造成存根联滞留;
4.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36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
5.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6.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
对于上述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税局会要求存在滞留发票的公司必须对滞留的原因加以说明,同时也会对存在疑点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有些公司存在滞留发票,目的是想偷漏税,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隐瞒抵扣发票,使税负从表面上看与正常公司相符,这就造成很多该抵扣的发票不去税局抵扣,造成发票滞留.一般情况下,增值税专用票的税务管理很严格,税局一旦发现问题会予以追究.
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处理滞留发票呢?
1、企业若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一个途经是要销货方重新开具普通发票,另一个途经是把发票拿去认证抵扣,但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
2、购货方购进属于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发票.
3、购货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发票.
4、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36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购货方要自我检讨一下管理流程,应在360日内尽快认证.
虽然滞留发票不认证是合法的,但不认证还会有什么其它不好的后果吗?
首先,发票不认证,会形成所谓"存根联滞留"的发票.
开票方开了票、交了税,受票方却没有进入系统,就是这个意思.这只是税务内部的一个术语,其后果仅仅是引起 "怀疑".
比如:怀疑你收到专票不认证,不入账,是为了隐瞒成本.隐瞒成本的目的显然是想同时隐瞒收入,形成两套账偷税.只要往坏处想,总能想出许多的严格后果来.
以前老增值税会计对此是非常在意的.因为税务可能会来"查",或者让你写情况说明,麻烦得要死.所以,新会计们往往也会以为是多么大的一件事.
客观理解,不认证的后果之一是可能引起税务人员的关注,从而产生一些"麻烦".所以,认证的麻烦,与滞留票可能的麻烦,大家二选一吧.
第二,如果不认证,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形成损失.
比如,专用于简易计税、免税、职工福利的不动产,进项不能抵扣.但要注意,这些进项并非"永久、一定、肯定不能抵扣".按营改增后的规则,如果未来转用于非简易计税、非免税、非职工福利,此时,固定资产净值对应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由于认证是抵扣凭证的前置条件,没有认证的发票不能抵扣.这是原则性规定,所以,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当初没有认证的话,改变后,就会有未来也丧失抵扣可能性的风险.
所以,最终结论是,如果该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能 涉及 不能抵扣的不动产,比如工程物资,还是应该先认证,以防未来用途改变产生损失.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及处理的全部内容了,因为相关税法的规定比较多,可能小编也没能全面罗列,除了参阅会计学堂的资讯,大家还可以与在线老会计探讨学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