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货币资金汇兑损益怎么纳税?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人外的其他收人,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人、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人、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 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人、补贴收人、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等.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 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 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人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 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上述两条规定是相对应的,对于货币性资产产生的汇兑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产生的汇兑收益也是要并人收人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
外币资产汇兑损益如何产生及相关会计处理?
答:外币兑换中由于所采用的外汇买入价和卖出价与入账价值不同而产生的汇兑损益.
外币的汇兑损益每月末做一次.每个月都需要做调整的.年末结转至本年利润,汇兑损益科目清零.
同时,汇兑损益可以每月做也可每年,不过你要看你的汇兑是怎么产生的,因为我国的外汇管理中是见报关单,外汇管理局下指标,最后银行到企业,这里在连续的帐物处理中,会产生差异,这应该是帐物流程上查查!
1、收汇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外币)
贷:应收
2、结汇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贷:银行存款(外币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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