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应所得税怎么缴纳?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2008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清算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
答: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按规定解散的,应进行清算,对清算中发生的清算净收益,视同企业的利润缴纳所得税.
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借记"清算损益"账户,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账户;实际缴纳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稗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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