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所得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2019-01-21 17:38 来源:网友分享
7689
很多人认为工资薪金其实就是劳务所得,甚至是认为两者其实就是一回事.其实工资薪金与劳务所得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去工作就是劳务所得,工资薪金与劳务所得其实并不是一回事.那么劳务所得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劳务所得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劳务费是否可以税前抵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劳务费支出能够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企业承担应当由个人缴纳的税款,相关税款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若合同明确约定劳务费是税后金额,应当换算成含税收入后确认各税种的计税依据.

劳务所得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何正确区分工资薪金与劳务费

1.关于兼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再任职支出扣除问题

为界定工资还是劳务费国家税务总局曾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中作出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中又进一步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这些规定虽然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一些规定,但目前很多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性质认定上也以此作为依据,以做到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尺度的统一.

本文详细讲解了劳务所得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也介绍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何正确区分工资薪金与劳务费.作为一名企业的会计一定要学会区分工资薪金和劳务所得,这样就可以更好的代扣代缴所得税.如果你对本文介绍不是很满意,咨询一下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