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收取的建房款怎么处理
单位代收职工集资的建房款时,增加"其他应付款".企业对职工集资合作方式修建的住房建成后,按代管资产处理,并设置备查账簿予以登记.
法律链接:
(1)根据《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295号)和《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除"三线"搬迁、灾后重建、接收移民等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形以外,企业不得再为修建、购置职工住房提供资金,或者为职工集资合作方式修建住房另外征用土地.
(2)根据《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收取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以及符合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条件向职工收取的建房款,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企业对职工集资合作方式修建的住房建成后,按代管资产处理,并设置备查账簿予以登记.
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处理
不论是何种补偿方式,有一点是相同的.拆迁项目是由政府主导的,不是被拆迁人主动搬迁,是根据政府的指令被动搬迁,是被拆迁人的非自愿行为.并且由政府下达统一的拆迁安置通知,这是以政府为主的拆迁安置的最重要特征.
政府拆迁安置时被拆迁人收到的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财政部 2005年8月15日下发的《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做出了相关的规定.该文件适用的范围是企业因城镇规划、库区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而收到政府给予的相应补偿款.
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收取的建房款怎么处理,单位代收职工集资的建房款时,增加"其他应付款".企业对职工集资合作方式修建的住房建成后,按代管资产处理,并设置备查账簿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