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增减变动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一)实收资本增加的会计处理
1.企业增加资本的一般途径
企业增加资本的途径一般有三条:一是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或者股本.会计上应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二是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会计上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三是所有者(包括原企业所有者和新投资者)投入.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等科目.
2.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股票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放股票股利实现增资的,在发放股票股利时,按照股东原来持有的股数分配,如股东所持股份按比例分配的股利不足一股时,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处理.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4.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
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行权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在行权日,按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应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二)实收资本减少的会计处理
企业实收资本减少的原因大体有两种,一是资本过剩;二是企业发生重大亏损而需要减少实收资本.企业因资本过剩而减资,一般要发还股款.有限责任公司和一般企业发还投资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采用的是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股本,发还股款时,则要回购发行的股票,发行股票的价格与股票面值可能不同,回购股票的价格也可能与发行价格不同,会计处理较为复杂.股份有限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注销库存股时,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冲减股票发行时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溢价部分,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回购价格超过上述冲减"股本"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实收资本未到位可以办理股权转让吗?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转让一般需满足以下要件.
《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145条第2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都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同理,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6条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转让出资未经过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也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进行股东变更登记,需要提交所变更股东的姓名、身份证明等详细信息.如果股东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变更登记,则实际上这种股权转让行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为了维护股权变更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转让变更.
实收资本增减变动会计处理怎么做?未完全出资的涉及股权转让怎么处理?文章里已经为大家做了详细讲述,想要做个合格的财务还要多学习,会计学堂是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