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销售增值税普票怎么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如果超市销售蔬菜,也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水果批发环节不免征增值税.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因此,从事蔬菜干制品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是,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因此,生产加工蔬菜罐头的企业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于既销售蔬菜,又销售水产品的企业,如果企业能将销售蔬菜和水产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即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反之,则不可以享受.
自产农业产品纳税人如何领购、开具发票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品"免征增值税.《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从事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纳税人只能领购、开具普通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22号)(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这改变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国税发〔1994〕59号)(已废止)第三条规定"由于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规定.自产免税农业产品销售额属于免税销售额的范畴,因此从2010年3月20日起自产免税农业产品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必须全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会计学堂小编特别提醒:广大蔬菜批发零售商、个体户,缴纳税款、开具发票一定要到税务所、正规代征点办理.如果遇到乱收税的情况,请拨打举报电话12366,维护自身权益.以上就是关于蔬菜销售增值税普票怎么抵扣的处理方式,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与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进行沟通交流.